本人已完整阅读并理解本次赛事的竞赛规程、报名须知及补充通知,并确认如下:
一、资格与信息
- 本人符合本次赛事对年龄、身体状况等报名资格的要求;
- 本人提供的姓名、证件号码、联系方式等信息真实有效,如有虚假,组委会有权取消本人参赛资格。
二、赛场行为规范
- 遵守竞赛规则、规程与赛场行为规范,服从裁判员与工作人员的管理;
- 严禁转让、买卖参赛资格,严禁替跑、蹭跑,严禁伪造、涂改或遮挡号码布;
- 严禁使用兴奋剂,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与舞弊行为;
- 遵守社会公德,不损坏公共设施,不破坏环境,不扰乱赛场秩序。
三、自甘风险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确立的自甘风险原则,本人自愿参加本次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,即视为接受该活动的正常风险。组织方的责任适用安全保障责任的规定。
四、熔断、变更与取消
本人理解赛事可能因自然灾害、恶劣天气、公共卫生事件等情形启动"熔断"机制而中止、延期或取消,并同意按组委会届时公布的方案处理相关事宜。
五、责任划分
本人理解并同意:因本人自身身体状况、既往病史或违反赛事规则所导致的一切后果,由本人承担;赛事组织方依法履行安全保障义务。
六、报名、变更与退费
- 报名截止前,本人可在报名平台自助修改联系方式等报名信息,也可自助取消报名。
- 本人如需退费,应在报名截止前通过报名平台提交退费申请,并说明原因;申请经组委会审核
通过后办理退款。已过可申请时限的,组委会不再受理退费,本人可联系组委会说明特殊情况。
- 退费金额以本人实付金额(即已扣除优惠码抵扣后的金额)为基数,按下列分档确定;如赛事另有
无偿退费公告,以公告为准:
- 报名截止日(含)之前提出:全额退还;
- 报名截止日之后、比赛日前 7 日(含)之前提出:退还实付金额的 50%;
- 比赛日前 7 日之内或比赛日之后提出:不予退还。
- 退费审核通过时,本人的参赛号与名额同步释放,不再视为已报名;已获得的参赛资格不得转让。
已使用的优惠码按组委会规则处理,不再重复享受优惠。
- 因赛事熔断、延期或取消而无法参赛的,由组委会按届时公布的方案统一办理退费,不适用
上述分档。
- 退款为人工审核办理,本人应提供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收款方式;因本人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
无法完成退款的,责任由本人承担。
七、成绩与异议
本人知悉成绩将在赛后统一发布;如对成绩有异议,应在组委会公布的异议截止时间前按指定渠道提出,不扰乱正常比赛秩序。